很多第一次买房的朋友办按揭时都会纠结一个问题:我辛辛苦苦攒钱买的房子,办贷款之后房产证是
不是就得一直押在银行手里,直到几十年后还清贷款才能拿回来?不少人听老一辈说过“房贷没清,
房产证就归银行管”,甚至还有人以为自己住了好几年的房子,连房产证原件长什么样都见不到,
今天就结合当下成都本地的实操规则,把这件事彻底说清楚。
首先要打破大家的固有印象:现在绝大多数城市的主流操作,早就不是把房产证原件直接押在银
行了。过去很多老流程里,银行会直接收走借款人的房产证,锁在自己的档案库里,这是早年不
动产登记体系不完善时的权宜做法,放到现在已经不是行业通用规则了。
现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包括成都,办理按揭的标准流程是这样的:你买完房之后,开发商会帮
你提交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,等证下来之后,你不需要把原件交给银行,只需要和银行的工作
人员一起,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正规的抵押登记手续。登记完成之后,不动产中心会给银行
出具一张“他项权利证明”,这张纸才是银行用来证明自己拥有房产抵押权的核心凭证,银行只
需要收好这张他项权证就足够了,完全没有必要再扣押你的房产证原件。
办完抵押登记之后,房产证原件会直接交到你自己手里,你平时可以拿着证去办落户、给孩
子上学报名、甚至办理符合政策的其他相关业务,不用每次都跑银行借证,方便了很多。当
然你的房产证原件上会多一行清晰的抵押标注,明明白白写着这套房子目前抵押给了哪家银
行,在贷款没有全部还清之前,你没办法偷偷把房子卖掉、过户给别人,也不能随意再次抵
押给其他人,完全不会影响银行的合法权益。
当然也不是所有情况都完全一致,少数银行或者部分期房转现房的特殊流程里,可能会短暂留
存你的房产证一段时间,但这只是极少数的个案,而且你完全可以和银行沟通,说明自己需要
用证的合理理由,绝大多数情况下银行都会配合把原件还给你,不会故意刁难。还有部分城市
过去曾短暂实行过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暂时收押房产证的模式,现在也已经逐步调整,优先把原
件发放给产权人自己保管。
这里还要纠正一个流传很广的错误认知:很多人觉得只要我把房产证拿在自己手里,就说明这
套房子完全属于我,想怎么处置都可以。这绝对是误区,只要不动产登记系统里还有抵押记录,
哪怕你把房产证揣在兜里,没有银行的同意,你也没办法完成房产过户、更名这类操作,银行
的抵押权不会因为你拿着房产证就失效。反过来,就算房产证一直押在银行手里,这套房子的
产权也完完全全是你的,银行从来都不是房子的所有者,只是在你断供的时候,有权通过合
法的司法流程处置房产收回欠款而已。
等你之后把所有房贷本息全部还清之后,流程也非常简单:你只需要联系银行,拿到结清证明
和他项权证,带着自己的身份证、房产证,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押手续,工作人员会
把房产证上的抵押标注擦掉,系统里的抵押记录也会同步注销,从这一刻开始,这套房子就完
全属于你了,你可以自由进行买卖、赠与等任何操作,没有任何限制。
最后给准备办房贷的成都朋友提个实用小建议: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提前和经办的银行工
作人员确认,问清楚后续房产证是直接发放到你手里,还是需要暂时留存,提前把规则问明白,
就不用之后为了拿证来回跑冤枉路。不用再被“房产证必须押在银行几十年”的老说法误导,现在
的合规流程里,你完全可以自己保管房产证原件,同时保障银行的合法权益,两边都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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